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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关于印发《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(农牧、畜牧兽医、渔业)厅(局、委)、水利(水务)厅(局)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厅(局)、自然资源(海洋)厅(局、委)、商务厅(局、委),人民银行上海总部、各分行、营业管理部、各省会(首府)城市中心支行、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,各银保监局:

  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是扩大有效投资、稳住经济大盘的重点任务,有利于增强食物保供能力、带动基础产业发展、畅通城乡经济循环,具有长远的重要性和现实的紧迫性。9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
农业农村部

水  利  部
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财  政  部

自然资源部

商  务  部

中国人民银行 

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

2022年9月30日

  

 

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

  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是扩大有效投资、稳住经济大盘的重点任务,有利于增强食物保供能力、带动基础产业发展、畅通城乡经济循环,具有长远的重要性和现实的紧迫性。为加快推进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。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,推动高质量发展,紧紧围绕扩大有效投资、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,以重大项目设计为支撑,用好投融资政策工具,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,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度,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,为保供防通胀、稳住经济大盘奠定坚实基础。

  在工作推进中,一要体现快速,抓住秋冬农闲有利时机,已开工的项目加快进度,已批复的项目抓紧开工,已下达的投资计划抓紧落实到位,集中时间、聚集资源、聚合力量,加快建设,确保年内见效;二要突出重点,聚焦灌区等水利设施补短板和改造升级、受灾地区农业设施修复,以及事关食物产能巩固提升和农业提质增效的项目,在完成既有建设任务的基础上,适当增加建设量,促进生产发展,改善农村民生;三要创新机制,以省为单位,允许跨市、跨县打捆打包推进,坚持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建设,创新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,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,推动政府投资和金融社会资本联动投入、助农兴村;四要注重实效,加强组织实施,务求选准项目,建立项目台账,确保尽快建成并发挥效益,形成投资拉动效应。

  二、建设内容

  从现在到年底前,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,突出抓好大中型灌区等水利设施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,以及现代设施农业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建设,确保尽快开工、尽快见效。

  (一)灌区等水利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。灌区等水利设施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。今年水旱灾害暴露出灌区等水利设施短板突出,亟需加快补齐。

  一是大中型灌区建设和改造。目前,灌区工程老化失修问题突出,需尽快改造升级。抓紧实施一批大型灌区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,新建一批大型灌区。

  二是水库除险加固。加强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,及时消除水库安全隐患,并尽快恢复增强现有水库在抗旱保供水、保农业生产等方面的能力。根据国务院批准的《“十四五”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》,今年底前,抓紧实施一批大中型水库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。

  三是排涝能力建设。针对长江、松花江流域等重点涝区受灾频繁、影响国家粮食安全、治理需求迫切的需要,对湖北汉江平原、湖南洞庭湖等重点涝区,安徽、江西等重点易涝区以及松嫩平原、三江平原低洼地进行重点治理,加快实施辽宁省涝区骨干工程治理方案。抓紧实施一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。

  四是中小型水源工程。新建一批中小型水源工程,提高农业灌溉用水保障程度,有效解决缺水问题,增强抵御旱灾的能力。重点推进实施一批中型水库、小型水库以及引调水等水源工程。

  五是其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。开展农村河塘清淤整治、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、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、淤地坝建设、山洪灾害防治,做好农村水利设施维修养护,实施一批其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项目,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水利基础。

  (二)农田水利设施补短板。针对农田基础设施薄弱,特别是田间水利设施不足问题,强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水利设施补短板,提升农田抗旱排涝防渍减灾能力。根据旱、涝、渍综合治理的要求,大力开展农田灌溉排水设施建设,重点建设和配套改造农田斗渠、农渠等输配水渠(管)道和排水沟(管)道、泵站、集蓄水设施、涵闸等渠系建筑物。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设施。配套开展田块平整、田间道路、农电设施、农田防护工程建设,发挥基础设施整体效益。今冬提前开工一批农田水利设施补短板项目。

  (三)现代设施农业建设。设施农业是提高资源利用率、增加食物供给能力的重要途径。目前,我国设施农业规模偏小、整体设施装备水平较低,影响产出和效益,需要加快改造、提升水平,向设施农业要食物。

  一是设施种植业。新建一批设施蔬菜温室大棚,补齐育秧育苗短板。聚焦设施蔬菜优势区,以集中连片或一区多园的方式,新建和改造提升现代设施蔬菜基地,包括新建一批全年生产、立体种植、智能调控的连栋温室和植物工厂等高端生产设施。在南方双季稻区10个省份建设一批水稻集中育秧中心,在设施蔬菜优势区建设一批区域性集约化育苗中心。

  二是设施畜牧业。建设和改造提升规模养殖场、畜禽屠宰场。围绕奶牛、肉牛和家禽三大畜种,以北方奶业主产区为重点,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大型奶牛养殖场,重点建设高标准养殖圈舍,配备粪污清理利用等智能环控设施和自动挤奶等数字化设备。以肉牛主产区和潜力区为重点,建设一批肉牛标准化养殖场,重点支持饲草料机械化收储加工、养殖精准饲喂和智能信息化控制等建设。以家禽主产区和潜力区为重点,建设一批家禽立体高效设施养殖场。新建或改扩建一批畜禽屠宰场,配套冷藏保鲜、检验检疫等设施,提升畜禽屠宰加工能力。

  三是设施渔业。建设海洋牧场和中心渔港,提升水产养殖设施装备水平。在辽宁、山东、浙江、福建、海南等地建设一批海洋牧场,包括人工鱼礁礁体、种(移)植修复、海洋牧场监控设施、苗种繁育设施。在沿海地区建设一批渔港经济区、中心渔港和远洋渔业基地,包括防波堤、码头、护岸、港区道路等水陆域建筑物,以及水产品交易、加工物流等设施。在水产养殖重点省份建设一批高标准水产养殖园区、工厂化水产养殖设施、深远海养殖装备,完善池塘尾水净化核心工程以及配套工程、苗种繁育和养殖车间、循环水养殖设备以及养殖精准饲喂和智能信息化控制等设施设备、桁架类深水网箱和养殖工船等。

  (四)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。目前,果蔬、肉类和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分别仅为11%、52%、54%,果蔬产后损失率超过20%。在结合实际需要、分区分片合理集中建设冷藏保鲜设施的基础上,通过项目带动整省、整市、整县推进,加快完善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节点布局、服务网络和支撑体系,融入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,实现减损增效、顺畅销售。

  一是产地冷藏保鲜设施。在重点镇和中心村,推进建设一批田头小型冷藏设施,增加产地仓储保鲜库容,筑牢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基石。

  二是产地冷链集配中心。在产地重要流通节点,推进建设一批具有仓储保鲜、初加工、冷链配送能力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,形成支撑农产品上行的产地综合服务平台。

  三是产地区域性冷链物流基地。依托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、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、大型物流园区、农垦企业集团等主体,建设一批具有引领产业、辐射城乡和“菜篮子”应急保供等能力的产地区域性冷链物流基地。

  四是水产品就地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设备。在广东、福建等沿海和湖南、江西等内陆水产养殖大省,建设一批水产品就地加工及冷链物流设施设备,支持淡水鱼、小龙虾等重点品种加工、预制菜生产、海洋食品及功能产品生产。

  三、投融资机制

  (一)在建设主体上,鼓励符合条件的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承建。符合条件的相关市场主体可依法依规按程序要求参与承建农业农村、水利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,承接财政补助和投资基金,申请信贷资金,统借统还,推动将零散项目打捆打包并整体实施,实现项目建设提标扩面、集中连片、整体开发。

  (二)在资金筹集上,推行政府投资与金融信贷投贷联动。对市场主体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,鼓励地方采取多种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式,集中支持建设一批现代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。对有条件的项目推行政府投资与金融信贷投贷联动,让金融信贷资金能够更好落地。同时,加强监管,避免引发地方金融风险和债务风险。

  (三)在运营方式上,鼓励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项目。对设施农业、冷链物流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,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有效安全方式,加强与社会资本投资合作,发挥社会资本市场经营的优势,减轻社会资本重资产投资压力,促进投资与发展良性互动。

  (四)在还款来源上,建立稳定多元的贷款偿还渠道。以项目建成后形成的生产经营收入为主,通过项目打捆打包建设经营,统筹构建多元化还款渠道,实现项目收益自平衡并可持续,做到项目主体长期稳健经营。

  四、保障措施

  (一)强化统筹协调。农业农村部门、水利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,对接相关金融机构,建立协同推进机制,强化项目实施用地、环评等要素保障,层层压实责任,分项推进落实。

  (二)强化政策扶持。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,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予以积极支持。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,强化商业性贷款支持,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立足职能定位,在业务范围内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相关领域项目提供信贷支持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通过贴息方式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,优先保障农业、水利设施建设用地指标。在政府部门加强监管、风险可控、适度竞争的前提下,允许农业、水利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作为项目主体,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。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。

  (三)强化指导服务。分领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,加快做好规划、立项、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,做到资金一到、工程就能启动。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依法优化项目审批流程,推动地方政府根据职责权限,对用地、环评等投资审批事项试行承诺制,提高审批效能。鼓励金融机构与项目单位加强对接,一对一梳理完善项目融资方案,实现信贷资金精准投放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,确保安全施工建设。

  (四)强化督促检查。分领域列出建设项目清单,建立工作台账,定期调度工作进展,及时通报任务完成情况,督促建设主体加快建设进度。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,适时开展实地指导督促,协助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,确保项目不折不扣落到实处。对具有典型性和推广价值的项目进行总结提炼,形成可复制的案例和模式。


信息来源:http://www.moa.gov.cn/govpublic/CWS/202210/t20221025_6413941.htm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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